稷母,是战国中期齐国田稷子的母亲。田稷子是齐宣王执政时期的丞相,虽然他位高权重,由于清正廉洁,并不富有。为了让母亲安享晚年,就背着齐宣王收受了下属官吏送来的百两黄金,他把这些黄金悄悄拿回家送给母亲。
稷母问:“儿呀!你当相国三年的奉禄加起来也没有这么多啊!你这些黄金从何而来?”
田稷子回答说:“这些黄金是属下官吏送来的。”
稷母不高兴的说:“我听说:士大夫不苟且贪利,做人尽忠尽责,不行不道义的事,不取不合理的利益,更不会取非义之财入门。言行一致,上不欺君,下不悖民,内外相符。现在,你享有的官爵是君王对你的信任,你背着君王私收贿赂,这是不忠,臣不忠君,国家的前途就有可能断送在臣子手里。君主让你担任官职,给你丰厚的奉禄,你就应当以忠诚去报答君主,臣子侍奉君主,就好像儿女侍奉父母一样,应当竭尽全力。”
田稷子跪倒在母亲面前,泪如雨下:“孩儿没有忘记母亲的教导,只是孩儿俸禄不丰,又国务缠身,既无法让年迈体衰的母亲生活富足,也不能在母亲身边尽孝,深感不安,就收受了属下官吏的贿赂,想让母亲改善生活。”
稷母说:“我听说为臣要忠义廉洁,才能避开祸患。你却反其道而行之,私收贿赂,这是上愧君王,下愧百姓,中愧祖宗,这是不忠、不仁、不义。一个国家的丞相掌管着一人之下,万人之上的权力,却不为国家效忠、不为民生忧虑,却利用权力收受下属官吏送来的财物奉送我,我的儿子做出这种见不得人的事来,我哪有脸见人呢?”
田稷子羞愧得掩面跪在地上,向母亲忏悔:“孩儿不孝!孩儿不孝!”
随后把百两黄金如数退还,主动请求齐宣王给自己定罪:“罪臣私下收受百金贿赂,罪不可赦,请大王处治。”
齐宣王说:“你昼夜为国操劳,本王深知孝义之道,你母亲年迈体衰,你却不能在母前尽孝,乃本王之过,我堂堂齐国,沃土千里,国富民强,一代国相,收受百金奉养母亲又算得了什么呢?”
田稷子说:“罪臣田稷子自幼受严母教诲,本应尽心竭力报效大王,却私受贿赂送予母亲,背叛大王乃不忠,不听母命乃不孝。望大王赐臣一死。”
齐宣王听后,感叹田母的贤明,打开国库,用官银赏赐田母千金,下旨免除了田稷子的罪行,田稷子仍是齐国的丞相。